汕头海关办公室关史陈列馆附属安保用房改造及馆内增设展柜项目信息公告
根据《汕头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汕关财发〔2013〕166号)规定
,现对汕头海关办公室关史陈列馆附属安保用房改造及馆内增设展柜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
一
、采购单位名称
: 汕头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二
、采购单位地址
: 汕头市珠江路38号
三
、采购项目
: 汕头海关办公室关史陈列馆附属安保用房改造及馆内增设展柜
四
、施工地点
:汕头市外马路2号
五
、具体内容
:
(一)附属安保用房改造
:按照原建筑风格
,在关史陈列馆东侧附属办公用平房南北两端分别加建3间安保小平房
,南侧2间每间面积约10平方米
,北侧1间面积约6平方米
,为仿民国洋式建筑
,与钟楼风格相配套,作为保安及工作人员值班及休息之用
。
(二)馆内增设展柜
:在关史陈列馆内一
、二楼展厅展板下的空间增设玻璃展柜
,用于展示跟展板内容相关的展品和复制档案
。
(三)藏品库房
:将二楼展厅中部两个小房间(每个约3平方米
,原用于多媒体电脑操作室和电源开关房)改造为展品库房
。
(四)安保用房所在地为原化粪池及集水井
,必须予以迁徙
,对施工技术要求较高
,其建筑风格必须与原附属建筑仿民国洋式及钟楼建筑风格保持一致
;增设展柜的建造质量和风格与原设施也须相配套
,保持协调
。
六
、有关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粤东地区具备建筑装修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二)本项目要求使用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的环保材料
。
七
、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请带原件备查)
:
(一)企业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企业服务承诺条款
八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带齐上述相关资料到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联系人
:罗同志 联系电话
:0754-88198711
九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 10月 8 日
。